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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赵津芳:以法制化手段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组织发展

作者:新时代志愿者 来源: 时间:2021-03-07

赵津芳:以法制化手段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组织发展

  近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明确了志愿者权利义务、服务对象权益保障、鼓励发展专业志愿服务,并就志愿服务组织的规范管理和活动开展进行了系统规定,推动了志愿服务的创新发展。这是志愿服务领域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志愿服务组织的法律地位

  志愿服务组织是志愿服务的重要主体。《条例》更加清晰地界定了志愿服务组织的科学内涵。明确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这一界定明确了志愿服务组织的三个基本条件,即;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和;非营利性组织,强调要充分尊重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性、志愿性、公益性特点,引导志愿服务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条例》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形式进行了梳理,提出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进一步厘清了志愿服务组织与其他社会服务提供主体之间的关系,推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明确定位、强化管理,提升能力、拓展领域,发挥;联合优势,突出;共享理念,有效释放创造力和生产力,不断提高志愿服务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二、规范了志愿服务组织行为,进一步推动了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志愿服务组织是对接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有效纽带,也是撬动社会资源参与志愿服务的重要平台。随着社会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越来越趋向于一种组织化、制度化的行为,更加注重对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三者关系的清晰界定。根据《条例》规定,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可以根据需要签订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协议的方式促进了志愿服务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志愿服务是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是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和广泛的参与性。《条例》明确了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提供必要条件,以及开展培训、信息录入、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等,进一步保障了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志愿服务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事业,从扎根社区到融入社会各个领域,从服务困难群体到成为一种促进社会和谐的生活方式。

  三、强调了志愿服务行业自律,进一步提升了志愿服务组织的整体效能

  去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志愿服务行业自律,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服务完善、充满活力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条例》进一步从法律上明确;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成立行业组织,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志愿服务作为行业,不同于创造经济利润的产业领域,而是旨在加强行业性统筹规划,突出公益导向和社会责任。目前,我国已有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中华志愿者协会等全国性志愿服务行业组织,绝大部分省市成立了省级跨领域的枢纽型志愿服务组织,多数较大的市也成立了地区性志愿服务组织,初步形成了志愿服务行业组织体系。根据《条例》对志愿服务行业组织法律地位和功能作用的定位,未来志愿服务行业组织将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要承担更多的行业责任。一是在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方面要发挥先行规范和自我约束作用,引导行风建设,加强行业监督,为志愿服务组织监管提供有力辅助;二是在志愿服务组织服务方面要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促进行业沟通,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创新,为志愿服务组织发展争取有力支持,为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行业的整体服务能力和发展水平作出应有贡献。(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赵津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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